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0〕25號)、《關于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誠信自律建設工作的意見》(民發〔2014〕225號)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節能環保清潔產業統計分類(2021)》等文件精神,提升節能服務公司服務水平,維護節能服務市場競爭秩序,促進節能服務產業健康發展,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EMCA)開展節能服務公司綜合能力評定服務,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中所稱的節能服務公司(ESCO)是指提供用能狀況診斷、節能項目設計、融資、改造(施工、設備安裝、調試)、運行管理等服務的專業化公司。
合同能源管理(EPC)是指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以契約形式約定節能項目的節能目標,節能服務公司為實現節能目標向用能單位提供必要的服務,用能單位以節能效益、節能服務費或能源托管費支付節能服務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潤的節能服務機制。
第三條 節能服務公司綜合能力評定服務是根據節能服務公司的成立時間、注冊資金、員工人數及構成、項目經驗、相關產品技術、公司管理制度、客戶及相關機構評價等方面進行綜合能力等級評定并頒發相關級別證書。
第四條 節能服務公司綜合能力等級根據服務領域(工業、建筑、公共設施)分AAAAA、AAAA、AAA、AA、A級。
第五條 節能服務公司綜合能力評定采用申請自愿的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從事節能服務業務的企業(以下簡稱“申請單位”)均可自愿申請。評定工作由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英文簡稱EMCA)秘書處負責組織實施,在節能服務公司綜合能力評定服務指導委員會指導下開展工作。
第二章 評級條件
第一條 工業領域的評定條件如下:
(一)AAAAA級
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成立5年以上;
2. 注冊資金1億元及以上或總資產2億元及以上;
3. 具有(較)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和內部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風險防控制度,獲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4. 員工總人數不少于100人,其中相關技術人員不少于40人,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0人,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于25人,合同能源管理專業人員不少于25人。技術負責人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高級會計職稱;
5. 在工業領域實施節能減碳與能效提升項目40個及以上,或形成年節能能力10萬噸標準煤及以上且項目數不少于4個。
(二) AAAA級
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成立3年以上;
2. 注冊資金5000萬元及以上或總資產1億元及以上;
3. 具有(較)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和內部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風險防控制度;
4. 員工總人數不少于40人,其中相關技術人員不少于20人,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5人,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5人,合同能源管理專業人員不少于15人。技術負責人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
5. 在工業領域實施節能減碳與能效提升項目20個及以上,或形成年節能能力3萬噸標準煤及以上且項目數不少于3個。
(三)AAA級
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成立2年以上;
2. 注冊資金1000萬元及以上或總資產2000萬元及以上;
3. 具有(較)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和內部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風險防控制度;
4. 員工總人數不少于20人,其中相關技術人員不少于8人,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人,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于5人,合同能源管理專業人員不少于5人。技術負責人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
5. 在工業領域實施的節能減碳與能效提升項目5個及以上,或形成年節能能力10000噸標準煤及以上且項目數不少于2個。
(四)AA級
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成立1年以上;
2. 注冊資金500萬元及以上或總資產1000萬元及以上;
3. 具有(較)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和內部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風險防控制度;
4. 員工總人數不少于10人,其中相關技術人員不少于3人,中級以上職稱不少于2人,合同能源管理專業人員不少于1人;
5. 在工業領域實施的節能減碳與能效提升項目1個及以上。
(五) A級
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成立1年以上;
2. 注冊資金500萬元及以上或總資產1000萬元及以上;
3. 具有(較)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和內部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風險防控制度;
4. 員工總人數不少于5人,其中相關技術人員不少于1人,中級以上職稱不少于1人,合同能源管理專業人員不少于1人;
5. 致力于在工業領域從事節能減碳與能效提升業務。
第二條 建筑領域的評定條件如下:
(一)AAAAA級
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成立3年以上;
2. 注冊資金5000萬元及以上或總資產1億元及以上;
3. 具有(較)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和內部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風險防控制度,獲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4. 員工總人數不少于100人,其中相關技術人員不少于40人,高級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于20人,合同能源管理專業人員不少于20人。技術負責人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高級會計職稱;
5. 在建筑領域實施的節能減碳與能效提升項目40個及以上,或形成年節能能力1萬噸標準煤及以上且項目數不少于5個。
(二)AAAA級
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成立2年以上;
2. 注冊資金1000萬元及以上或總資產2000萬元及以上;
3. 具有(較)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和內部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風險防控制度;
4. 員工總人數不少于40人,其中相關技術人員不少于20人,高級職稱人員不少于5人,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0人,合同能源管理專業人員不少于15人。技術負責人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
5. 在建筑領域實施的節能減碳與能效提升項目20個及以上,或形成年節能能力5000噸標準煤及以上且項目數不少于3個。
(三)AAA級
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成立1年以上;
2. 注冊資金500萬元及以上或總資產1000萬元及以上;
3. 具有(較)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和內部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風險防控制度;
4. 員工總人數不少于20人,其中相關技術人員不少于6人,高級職稱人員不少于1人,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于5人,合同能源管理專業人員不少于5人。技術負責人具有本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
5. 在建筑領域實施的節能減碳與能效提升項目5個及以上,或形成年節能能力1000噸標準煤及以上且項目數不少于2個。
(四) AA級
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成立1年以上;
2. 注冊資金500萬元及以上或總資產1000萬元及以上;
3. 具有(較)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和內部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風險防控制度;
4. 員工總人數不少于10人,其中相關技術人員不少于2人,中級以上職稱不少于1人,合同能源管理專業人員不少于1人;
5. 在建筑領域實施的節能減碳與能效提升項目1個及以上。
(五)A級
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 注冊資金200萬元及以上或總資產500萬元及以上;
3. 具有(較)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和內部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風險防控制度;
4. 員工總人數不少于5人,其中相關技術人員不少于1人,合同能源管理專業人員不少于1人;
5. 致力于在建筑領域從事節能減碳與能效提升業務。
第三條 公共設施領域的評定條件如下:
(一) AAAAA級
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成立3年以上;
2. 注冊資金5000萬元及以上或總資產1億元及以上;
3. 具有(較)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和內部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風險防控制度,獲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4. 員工總人數不少于80人,相關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0人,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于20人,合同能源管理專業人員不少于20人。技術負責人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高級會計職稱;
5. 在公共設施領域實施的節能減碳與能效提升項目30個及以上,或形成年節能能力1萬噸標準煤及以上且項目數不少于4個。
(二) AAAA級
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成立2年以上;
2. 注冊資金2000萬元及以上或總資產4000萬元及以上;
3. 具有(較)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和內部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風險防控制度;
4. 員工總人數不少于40人,相關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5人,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0人,合同能源管理專業人員不少于10人。技術負責人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
5. 在公共設施領域實施的節能減碳與能效提升項目10個及以上,或形成年節能能力5000噸標準煤及以上且項目數不少于3個。
(三)AAA級
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成立1年以上;
2. 注冊資金1000萬元及以上或總資產2000萬元及以上;
3. 具有(較)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和內部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風險防控制度;
4. 員工總人數不少于20人,相關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人,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于5人,合同能源管理專業人員不少于5人。技術負責人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
5. 在公共設施領域實施的節能減碳與能效提升項目5個及以上,或形成年節能能力1000噸標準煤及以上且項目數不少于2個。
(四) AA級
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成立1年以上;
2. 注冊資金500萬元及以上或總資產1000萬元及以上;
3. 具有(較)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和內部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風險防控制度;
4. 員工總人數不少于10人,其中相關技術人員不少于3人,中級以上職稱不少于2人,合同能源管理專業人員不少于1人;
5. 在公共設施領域實施的節能減碳與能效提升項目1個及以上。
(五) A級
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 注冊資金500萬元及以上或總資產1000萬元及以上;
3. 具有(較)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和內部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風險防控制度;
4. 員工總人數不少于5人,其中相關技術人員不少于1人,合同能源管理專業人員不少于1人;
5. 致力于在公共設施領域從事節能減碳與能效提升業務。
第四條 以上所實施的節能減碳與能效提升項目均指近五年內完工并運轉正常且客戶滿意的項目。
第三章 評審程序
第一條 EMCA秘書處組織相關專家組成節能服務公司評審委員會,負責節能服務公司綜合能力評定審核工作。
第二條 評審流程
(一)申請單位向EMCA秘書處提出申請;
(二)EMCA秘書處對申請資料進行初審;
(三)組織專家對申請資料進行審核并出具專家意見;
(四)根據專家意見對申請單位進行綜合能力評定并印發評定證書;
(五)定期對節能服務公司綜合能力評定名單進行公告。
第三條 申請單位提出申請時,并按規定提交下列資料:
(一)《節能服務公司綜合能力評定申請表》(含真實性承諾書);
(二)營業執照和前一個年度財務報表復印件;
(三)企業情況簡介:包括經營范圍、主要節能產品技術、組織結構,內部管理規章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風險防控制度、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情況等;
(四)在職人員的在職證明或勞動合同或社保記錄復印件;
(五)技術人員的學歷(或學位)證書和職稱證書復印件;
(六)技術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職稱證書復印件;
(七)合同能源管理人才培訓證書復印件;
(八)近五年已完工節能減碳與能效提升項目的合同、竣工驗收報告、節能效果驗收報告等復印件;
(九)與《節能服務公司綜合能力評定服務管理辦法》規定的支持條件有關其他材料及情況說明。
第四條 申報單位取得評定證書并從事節能減碳與能效提升業務滿一年后,方可提出升級申請。申請升級,除提供本辦法規定所需資料外,還應提供原證書。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 評定證書由EMCA統一印制并頒發,有效期為兩年。
第十五條 評定證書有效期滿,申請單位繼續從事節能減碳與能效提升業務的,應當于證書有效期滿1個月前,向EMCA提出換證申請。
第十六條 評定證書內容包括企業名稱、類別、級別、有效期限等相關信息。
第十七條 任何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涂改、出租、出借、轉讓評定證書。
第十八條 企業發生分立、合并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后90日內,申請辦理評定證書注銷手續,并根據情況變更或重新核定級別。
第十九條 企業的名稱、法定代表人等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在辦理變更手續后90日內,辦理評定證書變更手續。
第二十條 企業破產、歇業或者因其他原因終止業務活動的,應當在辦理營業執照注銷手續后30日內,辦理評定證書注銷手續。
第二十一條 通過綜合能力評定的節能服務公司,可以在節能服務過程中及廣告宣傳中明示評定證書及其相關評定結果。
第二十二條 在證書有效期內,如發生投訴,評審委員會有權視情節撤銷或降低相關企業級別。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EMCA秘書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2021年9月1日起實施。原《節能服務公司評級試行管理辦法》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