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難以想象,現在不可阻擋。”全球共同應對氣候變化的意愿與決心在2016年得到淋漓盡致的展現。《巴黎協定》作為一項國際協議,僅用11個月正式生效并具有法律約束力,這樣的速度比人們預計的快得多。11月7日至18日在摩洛哥馬拉喀什召開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二次締約方大會正式開啟落實行動。這一切,讓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艱難行程駛入一條加速通道
有法可依 實現目標也不易
馬拉喀什會議是氣候變化《巴黎協定》生效后的第一次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會議主席、摩洛哥外交與合作大臣薩拉赫丁·邁祖阿爾稱,如何制定規則以使《巴黎協定》具有可操作性,是本次會議的重要議題。
《巴黎協定》靈活務實地創造了以國家自主貢獻為基礎的“自下而上”的機制,成為全球治理的新范例。隨著協定生效,各國自主貢獻就被置于國際社會的共同監督之下。全球已有160多個國家相繼公布自主貢獻目標。談到自主貢獻,中國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會長蔡守秋說,首先應要求各國采取有效措施積極實現承諾,不得減少自主貢獻;其次是鼓勵各國增加自主貢獻,特別是促使發達國家提高2020年前減排力度;再次是為在2018年評審各國氣候目標的執行情況和力度做好技術準備。
此次為期12天的會議重點在強化實質性行動上。中國代表團表示,中方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和行動不會受外界干擾,將繼續扮演“積極參與者”角色。國家氣候中心副主任巢清塵告訴本報記者,《巴黎協定》以廣泛參與、自主承諾、包容激勵等特點,將國際氣候治理推向了責任共擔、積極行動的新高點,將極大地推動世界各國綠色低碳發展與能源轉型。
《巴黎協定》填補了《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2012年到期后一直存在的法律空白,使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行動和國際制度有了堅實的法律基礎。蔡守秋說,由于各國在國際上受到《巴黎協定》的法律約束,自然會以各種方式傳遞給國內各個領域,引領、指導各國的能源結構、產業結構調整,為各國綠色產業帶來重大機遇。不過,《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執行秘書帕特里夏·埃斯皮諾薩在此次會上也坦言,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仍面臨資金、技術等諸多難題,實現《巴黎協定》的目標并非唾手可得。
各締約國在《巴黎協定》中承諾將本世紀全球平均氣溫升幅控制在2攝氏度以下,同時向1.5攝氏度的目標努力。據聯合國環境規劃署于2016年11月發布的《2016排放差距報告》,即使《巴黎協定》得到充分落實,預計各國將排放540億噸至560億噸二氧化碳。這一數量遠遠高于把全球溫度升幅控制在2攝氏度以內所要求的420億噸。預計到本世紀末全球氣溫仍將上升2.9攝氏度至3.4攝氏度。因此,全球必須在2030年全球溫室氣體排放基礎上進一步減排25%。
《巴黎協定》規定每5年進行一次全球性的集體盤點,總結各國減排目標與行動和實現2攝氏度目標的差距,以進一步促進各國更新自主貢獻目標并加大減排行動力度。國家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副主任、清華大學教授何建坤說,究竟如何盤點,盤點哪些內容,如何確保盤點的透明度、可信度,盤點結束后,如何進一步推動提升減排力度,這都要在后續談判中加以細化。此外,包括如何理解“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減排模式、資金來源及治理模式等諸多問題的具體細化工作的談判也將從馬拉喀什會議開始,但一次會議解決不了全部問題,德班平臺談判了好幾年,最終才有了《巴黎協定》。
兌現承諾 發達國家莫食言
雖然合作共贏早已成為應對氣候變化進程中的主要基調,但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在行動力度、資金、技術支持等問題上的分歧仍未解決。資金不足一直是氣候談判桌上的“老大難”,蔡守秋直言。早在2009年,發達國家就承諾到2020年要給發展中國家每年提供1000億美元資金以支持其應對氣候變化。但7年來,發達國家在提供資金方面始終沒有實質性進展。
發達國家要把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技術、能力建設支持的承諾落實到位,讓發展中國家“看得見、摸得著”。11月4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發表聲明,希望發達國家明確兌現氣候資金承諾路線圖。綠色和平組織全球氣候政策負責人凱撒·科斯南說,發達國家承諾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加大對發展中國家的資金支持。雖然資金有所增加,但增速并不及預期,而且還包括了部分貸款項目。沿用之前的統計,資金支持的承諾恐怕仍將無法實現。
15日,馬拉喀什氣候變化大會就進一步明確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的資金、技術和能力建設支持以及融資等議題召開專門會議,細化相關方案。
美國新當選總統特朗普在競選期間曾表示,勝選后要取消美國在氣候變化方面的諸多行動,并考慮退出《巴黎協定》。1998年美國簽署《京都議定書》后,2001年布什上任后又退出了《京都議定書》。一些專家對此表示憂慮。世界自然基金會國際氣候合作高級總監瑪麗安娜·帕農喬說,大選結果可能會對氣候談判產生一定影響,我們都需要放眼長遠。世界資源研究所首席執行官安德魯·斯蒂爾對媒體表示,美國對《巴黎協定》做出承諾,推進這一全球協定對于維護美國的全球信譽至關重要。
何建坤對本報記者表示,世界經濟正向綠色、低碳發展,誰違背潮流,誰就失去了道義制高點。現在美國國內民眾越來越意識到氣候變化的威脅,近幾年美國極端氣候災害頻發,新奧爾良颶風、華盛頓暴風雪……美國人親身感受到了氣候變化的威脅。美國如果不積極減排,不僅將受到世界譴責,其國內企業也會失去低碳發展轉型的機遇,失去核心競爭力和市場機會。
摩洛哥阿卜杜勒馬立克·愛莎蒂大學教授穆斯塔法·阿克斯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發達國家所給予的援助與發展中國家的期望還是相距甚遠,援助數額與實際為改變經濟發展方式所需要的資金額也有著巨大的鴻溝。希望發達國家能夠真正履行承諾和義務,落實行動而不是空談,只有這樣才能實現《巴黎協定》所制定的目標。
“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是整個國際社會的責任與義務。”希臘Red Pro可再生能源發展研究中心首席執行官勞尼斯·奇波里迪斯對本報記者說,從歷史的角度看,發達國家對氣候變化負有責任,從現實看,發達國家掌握更多的資金與技術,應該力所能及地向發展中國家提供幫助,但很多發達國家出于自身利益考量,在資金援助和技術轉讓方面逡巡不前。
《巴黎協定》落實過程中,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責任分擔、減排義務、資金技術支持等方面還會有分歧。“大的原則大家一致,關鍵是摒棄零和博弈的狹隘思維,實現合作共贏。”何建坤表示。
點贊中國 行動積極貢獻多
馬拉喀什街頭,來自中國的十幾輛電動環保公交車穿梭不停,為與會人員提供服務;會場上,“中國角”熱點不斷,向全球展示中國應對氣候變化所作的不懈努力。
世界銀行報告顯示,1990年至2010年間,中國節能總量對全球貢獻率達50%以上。中國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在全球減排工作中正起到表率作用。中國早在巴黎氣候變化大會前就發布了有力度、有雄心的減排目標:中國二氧化碳排放將于2030年左右達到峰值并爭取盡早達峰,到2030年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60%到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左右。世界銀行副行長勞拉·塔克認為,中國在推動《巴黎協定》正式生效的過程中展現出引領作用,中國國家自主貢獻文件中所設定的目標“令人欽佩”。
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目標有雄心,行動更是積極而強有力。“十二五”期間,中國碳強度累計下降20%,超額完成“十二五”規劃確定的17%的目標任務。中國2015年碳強度下降率達6.8%,力度居二十國集團成員之首,2016年前三季度中國已提前完成全年節能降碳目標。
摩洛哥環境部長哈吉瑪·艾希提對本報記者表示,作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同時也是碳排放大國,中國為《巴黎協定》生效起到了關鍵的引領作用。期待中國能夠在推動低碳減排技術的發展和推動全球氣候治理上繼續發揮領導力,為世界帶來新的驚喜。
何建坤說,隨著中國碳排放達到峰值,空氣質量、環境污染也會改善。減少碳排放、應對氣候變化和中國國內節約資源、改善環境、可持續發展是一致的,有協同效應。當前要以國際承諾的減排目標為導向,進一步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實現綠色、循環、低碳發展。當前國內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實現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的政策措施和應對氣候變化的戰略措施都是耦合的。
中國為推動《巴黎協定》達成和生效出了基礎性、關鍵性的貢獻。蔡守秋強調,《巴黎協定》其規定的有關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將通過相應的國內法規得到進一步具體化和實施,這將有力促進我國環境保護法律的健全和環境法治建設的進一步發展。
馬拉喀什氣候變化大會中國代表團副團長謝極向本報記者表示,中國在南南合作基金框架下,提高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中國提出“十百千”項目,即幫助發展中國家建立10個低碳示范區、開展100個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項目以及提供1000個赴華培訓機會,為發展中國家走低碳發展道路作出示范,同時推廣中國綠色技術和產品。
中國代表團到達馬拉喀什后參加了立場相近發展中國家集團和“77國集團+中國”的立場協調會,就談判戰略和相關議題進行了磋商。謝極表示,中方一如既往,以積極建設性的態度參加所有議題的談判,維護發展中國家的團結和共同利益。
正如聯合國糧農組織非洲區域代表海勒·阿比比所說,中國在南南合作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積極與包括馬里、馬拉維等國進行農業項目合作,提供專家和資金,幫助非洲國家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對農業的不良影響。在涉及全球氣候治理等國際議題上,中國的行動永遠比承諾更多。
“發展中國家發展經濟和消除貧困是第一要務,但無法再像發達國家那樣無節制地消費能源,無節制地排放,要實現發展和減排的雙贏。”何建坤說,應對氣候變化需要全球努力,需要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的支持。要將應對氣候變化看作一個新的發展機遇,實現合作共贏,共同發展。
責任編輯:李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