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工業企業能源管理中心示范項目財政
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財建[2009]64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為加快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提高工業企業能源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推動工業企業節能減排,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決定,在工業企業開展能源管理中心示范工作,中央財政安排資金對示范項目給予適當支持。為加強財政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我們制定了《工業企業能源管理中心示范項目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工業企業能源管理中心示范項目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二○○九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