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等6部門關于印發自治區碳達峰試點名單的通知
內發改環資字〔2025〕338號
各有關盟市發展改革委、科學技術局、工業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能源局:
為落實《內蒙古自治區碳達峰實施方案》有關部署,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碳達峰試點建設方案》(內發改環資字〔2024〕1293號)工作安排,經地方自主申報,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評估審核,確定呼和浩特新城區等10個旗縣(區)、呼和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等20個園區為自治區碳達峰試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試點建設工作。碳達峰試點建設是落實自治區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部署的重要行動,也是加緊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重要舉措。各試點旗縣(區)、園區要落實主體責任,聚焦本地區資源稟賦和破解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的瓶頸制約,持續深化改革、開展制度創新、加強政策供給,為自治區提供可操作、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案例。各盟市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指導調度,強化政策技術支持,及時協調解決試點建設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定期梳理總結建設經驗、典型案例和成功做法,形成信息上報。
二、精心組織試點方案落實。各試點旗縣(區)、園區要抓緊修改完善試點建設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制定工作計劃、明確各方職責,確保重點任務、工程、項目等有力有效落實。試點旗縣(區)實施方案由旗縣(區)人民政府印發,試點園區實施方案由設立園區管委會的人民政府印發。請于4月30日前印發實施并報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備案。
三、強化政策支持保障力度。自治區碳達峰試點創建周期為2025—2027年,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將會同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交通運輸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能源局等部門加強對試點創建工作的政策支持。一是重點在中央預算內資金申請,零碳園區建設、碳足跡試點申報等各方面給予優先支持;二是組建專家服務團隊,加強試點創建指導幫扶和調研評估,做好政策宣講和技術支撐;三是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試點經驗交流活動,多渠道做好試點經驗示范推廣。對試點先進經驗適時推薦為國家層面典型實踐案例。
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內蒙古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
2025年3月27日
來源:內蒙古發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