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關于印發《節能產品惠民工程高效
節能容積式空氣壓縮機推廣
實施細則》的通知
財建[2012]85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為促進節能家電等產品消費,經國務院同意,根據《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開展節能產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財建[2009]213號)規定,我們制定了《節能產品惠民工程高效節能容積式空氣壓縮機推廣實施細則》,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財 政 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