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務院關于擴大節能家電等產品消費政策,加大LED照明產品財政補貼推廣力度,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高效照明產品推廣財政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建[2007]1027號),我委環資司和財政部經建司、科技部高新司共同委托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對2012/2013年度財政補貼推廣LED照明產品進行國內公開招標,確定高效照明產品推廣企業、產品規格型號及協議供貨價格。
項目說明
為落實國務院節能家電等產品消費政策,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高效照明產品推廣財政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07]1027號)要求,為鼓勵半導體照明(LED)產品推廣示范應用,進一步推動綠色照明工程和節能減排工作,引導半導體照明(LED)產業健康有序發展,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和科學技術部組織開展2012/2013年度半導體照明產品財政補貼推廣項目招標。本次招標將選擇一批半導體照明(LED)產品生產企業、產品,并確定供貨價格。補貼資金采取間接補貼方式,由財政補貼給中標企業,再由中標企業按中標協議供貨價格減去財政補貼資金后的價格銷售給終端用戶,最終受益人是終端用戶。
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本次招標產品的制造商;必須具備一定的設計、生產、制造能力,所投標產品必須由投標人自行生產、制造;所投LED筒燈、反射型自鎮流LED燈的年產能各不低于20萬盞。
2、投標人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其注冊資金不低于5000萬元。
3、投標人應具有較強的研發、檢測、產品及工程設計能力,具有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生產工藝和產品在行業中具有先進性。
4、投標人未曾發生因半導體照明(LED)產品質量問題而產生的商業糾紛;近兩年未在半導體照明(LED)產品的生產和供貨上涉及法律訴訟情況。
5、投標人信用與財務狀況良好。
6、投標人須具備較強的市場推廣、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及能力。
7、投標人所投產品須符合國家發改委發布的“半導體照明產品技術要求(2010版)”要求,并通過國家節能產品認證和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LED筒燈)或國家自愿性產品認證(反射型自鎮流LED燈)。
8、投標人必須擁有所投產品的自主商標或所投產品商標的合法使用權,一個商標只能由一家投標人參與投標。
9、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時投標。
10、投標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具有良好的信譽和誠實的商業道德。
11、投標人必須購買《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否則無資格參加本次投標。
1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