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從全省環保工作會議獲悉,剛剛發布的《湖北省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以持續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確立了污染治理、節能減排、生態平衡、風險防控、長江保護五項重點任務。
聚焦老百姓最為關心的灰霾、小河小溝黑臭、耕地土壤安全、飲水安全等問題,《規劃》明確了10項改善環境質量和污染物排污量的硬性目標。到2020年,全省地級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要達到80%以上,比2015年提高25%;重污染天氣比例控制在3%以內,比2015年減少10天以上;PM2.5濃度比2015年下降20%,地表水質量好于三類的比例達到89%,比2015年提高5%;縣城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100%達標。《規劃》還明確指出,對占全省國土面積33.4%的生態保護紅線區,實施嚴格的分類管控。今年底,將建成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國土、環保、住建、水利、農業、林業等部門分別負責相應監管工作。省環保廳相關負責人接受采訪時表示,一類區嚴禁一些與保護無關的開發建設活動,二類區根據生態保護紅線區主導生態功能維護需求,制定禁止性和限制性開發建設活動清單,實行準入負面清單。
此外,在全面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方面,《規劃》也有明確要求,“十三五”期間,我省還將繼續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全面建立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離任審計和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完善排污許可、環境司法、損害賠償等制度,落實企業的環境責任;推行綠色金融等市場激勵機制,構建政府、企業、公眾共治的環境治理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