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經信委近日公布了省內千家企業2015年度及“十二五”期間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結果,“成績單”上的數據有好有壞。作為山西省對地市一級考核的“硬指標”,此結果的公布,意味著將有一些單位要“挨板子”,一批未達標企業要受到政策性懲罰。
節能目標責任考核分兩塊
從今年3月開始,省經信委、省教育廳、省交通廳、省商務廳牽頭分別對工業、教育、交通、商貿等領域的省千家企業2015年度及“十二五”期間節能目標完成情況進行了考核。
按照要求,2015年節能目標責任考核包括節能目標完成情況和節能措施落實情況兩個部分。節能目標考核“十二五”進度目標,為定量考核指標,進度目標完成不得低于《關于印發山西省千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核定的“十二五”節能目標時間進度。節能進度目標為否決性指標;節能措施為定性考核指標,是對省“千家企業”落實節能措施情況進行評分。考核標準分為100分,加分項6分。考核結果分四個等次,95分及以上為超額完成、80分-95分(含80分)為完成、60分-80分(含60分)為基本完成、60分以下為未完成。
實際考核的企業808家
據了解,2012年列入山西省千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實施方案的重點用能單位共有1204家,因有3家企業重復,應考核為1201家。2013年根據2012年節能目標責任制評價考核結果及山西省淘汰落后產能計劃,省節約能源工作領導組對山西省千家企業進行了部分調整,其中退出136家,新納入82家,因此,2015年應考核企業為1147家。本次實際考核808家,占應考核企業的70.44%;未考核的企業339家,其中:停產、搬遷、轉產262家,破產、淘汰、關停、拆除、兼并62家,2015年竣工未投產5家,拒絕考核10家。
實際考核的808家企業中,2015年考核超額完成等次的企業43家,占被考核企業的5.32%;完成等次的企業298家,占被考核企業的36.88%;基本完成等次的企業320家,占被考核企業的39.60%;未完成等次的企業147家,占被考核企業的18.19%。
三領域未按進度完成節能目標
根據所公布結果,工業領域、賓館飯店、商貿企業未按進度完成“十二五”節能目標,工業領域中忻州市、長治市、呂梁市、臨汾市、運城市未按進度完成“十二五”節能目標。
實際考核的750家工業企業,2015年實現節能量313.79萬噸標準煤。2011年至2015年,省千家工業企業累計完成節能量為2112萬噸標準煤,完成1084家工業企業“十二五”節能量目標2178.92萬噸標準煤的96.93%,未完成工業企業進度目標。其中:實際考核的750家企業中,2015年考核超額完成等次的企業40家,完成等次的企業275家,基本完成等次的企業299家,未完成等次的企業136家。
全省列入省千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的商貿企業16家,其中:2015年實際考核15家,停產1家。實際考核的15家商貿企業2015年實現節能量0.07萬噸標準煤。2011年至2015年,商貿企業累計完成節能量為0.90萬噸標準煤,完成16家商貿企業“十二五”節能量目標1.51萬噸標準煤的59.93%,未完成商貿企業進度目標。其中:完成等次的2家,基本完成等次的企業7家,未完成等次的企業6家。
全省列入省千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的賓館酒店23家,其中:2015年實際考核19家,停業、搬遷4家。實際考核的19家賓館酒店2015年實現節能量-0.03萬噸標準煤。2011年至2015年,賓館酒店累計完成節能量為1.46萬噸標準煤,完成23家賓館酒店“十二五”節能量目標1.85萬噸標準煤的78.87%,未完成賓館酒店進度目標。其中:超額完成等次的企業3家,完成等次的企業7家,基本完成等次的企業4家,未完成等次的企業5家。
未達標者將受到懲罰
省經信委公布的考核結果顯示,學校和交通運輸企業“分數”滿意,100%完成節能量。
全省列入省千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的重點學校為8所,2015年8所學校實現節能量0.93萬噸標準煤。2011年至2015年累計完成節能量4.06萬噸標準煤,完成8所學校“十二五”節能量總目標2.41萬噸標準煤的168.29%。8所學校考核等次全部為完成等次。
全省列入省千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的交通運輸企業16家,2015年16家交通運輸企業實現節能量1.76萬噸標準煤。2011年至2015年,交通運輸企業累計完成節能量為6.62萬噸標準煤,完成16家交通運輸企業“十二五”節能量目標2.56萬噸標準煤的258.75%。其中:完成等次的企業6家,基本完成等次的企業10家。
根據山西省相關政策,對節能工作成績突出的企業要進行表彰獎勵。對考核等次為未完成等次的企業,要予以通報批評,并通過新聞媒體曝光,強制進行能源審計,責令限期整改。對未完成等次的企業一律不得參加年度評獎、授予榮譽稱號,不給予國家免檢等扶優措施,對其新建高耗能項目能評暫緩審批,并列入下一年度重點節能監察范圍;在企業信用評級、信貸準入和退出管理以及貸款投放等方面,由銀行業監管機構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落實相應限制措施。對考核中存在單耗超國家或省能耗限額標準的企業要求限期整改。
責任編輯:李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