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北京市“十三五”時期綠色照明工程實施方案》(京發改〔2016〕1586號)的總體安排,為做好本市2016年度LED高效照明產品推廣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產品類型和推廣數量。2016年度推廣的產品為建筑物室內照明用高效光源,包括LED直管燈、LED筒燈和停車場LED感應燈。其中,LED直管燈為600mm、1200mm兩種規格,LED筒燈為4寸、6寸、8寸三種規格,停車場LED感應燈需在LED直管燈基礎上加裝感應節電裝置。2016年度LED直管燈、LED筒燈和停車場LED感應燈推廣數量分別為30萬只、5萬只和5萬只,共計40萬只。
(二)推廣范圍。采取“公開征集、雙向選擇、不限領域”的推廣方式,通過公開招標確定供貨企業,中標的供貨企業做為推廣主體,與需求用戶進行雙向選擇。2016年度推廣的重點為旅游業、商業、工業等領域,本市轄區內未列入新增產業禁止和限制目錄的其他行業的法人單位用戶也可申報。
(三)供貨企業及任務分配。經公開招標,浙江陽光照明電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單位中標,成為LED直管燈的供貨單位;京東方光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單位中標,成為LED感應燈的供貨單位;廈門通士達有限公司等2家單位中標,成為LED筒燈的供貨單位(詳見附件)。如申報數量超出2016年度的計劃推廣量,將根據符合推廣要求的用戶報名先后順序安排。
(四)支持方式。先由供貨企業與需求用戶簽訂供貨安裝合同,供貨企業完成任務后申報財政獎勵資金,北京節能環保中心根據供貨安裝合同,監測、驗收確認后將政府獎勵資金撥付供貨企業。在合同價格大于或等于產品中標價格時,補貼比例為產品中標價格的50%;在合同價格低于產品中標價格時,以合同簽訂的實際價格的50%予以獎勵。
(五)時間進度。2016年度LED高效照明產品推廣截止時間為2017年3月31日。
二、 組織實施流程
(需求申報。有推廣需求的單位需及時向北京節能環保中心申報;供貨企業作為推廣工作主體,及時將收集到的需求單位名稱、數量、聯系方式報北京節能環保中心。
(二)納入計劃。北京節能環保中心對報名單位的需求進行逐一審核,對需求數量大的用戶進行現場核實,將符合條件的納入推廣計劃,供貨企業與終端用戶簽訂商業合同,進行供貨安裝。
(三)安裝監測。供貨企業在安裝過程中,要配合第三方專業機構實施節能監測(包括節能效果測試、供貨安裝數量核查,售后服務回訪等)。節能監測按照推廣安裝數量、需求單位數量的30%抽取,并覆蓋所有供貨企業。
(四)聯合驗收。安裝完成后,終端用戶進行確認,供貨企業匯總確認單。北京節能環保中心組織北京照明學會、第三方監測機構等聯合驗收,驗收采取資料審核及現場審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邀請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人參加。
(五)資金撥付。驗收合格,供貨企業向北京節能環保中心提交相關材料,申請財政獎勵資金,資料齊全合格后及時撥付財政獎勵資金。財政獎勵資金申報材料包括財政獎勵資金申請報告(終端用戶名稱、供貨數量、規格、型號、申請金額)、供貨企業與終端用戶簽訂的商業合同、供貨安裝確認書、用戶自付資金部分的付款發票復印件(需加蓋中標企業公章)、節能監測報告、項目驗收報告。
(六)監督檢查。在項目竣工驗收后,市發展改革委和市財政局委托第三方對項目實施情況、實施效果進行監督檢查,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由相關部門依法進行處理,并收回獎勵資金,所涉及的供貨企業三年內不得參與本市LED高效照明產品的推廣工作。
三、工作要求
為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切實做好LED高效照明產品推廣工作,市級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各區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強指導,廣泛宣傳。各需求用戶單位要如實申報,專人負責,保障工程的順利進行。
北京節能環保中心負責項目具體組織實施,包括組織供貨企業招標、編制工作方案、需求調研,協調供貨企業推廣實施,服務、監督供貨企業和需求用戶,組織項目驗收。向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提交周報、月報等進度情況報告,做好推廣工作總結。
供貨企業要積極主動推廣,熱情服務終端用戶;要履行投標承諾,嚴格按照中標產品及價格推廣,不得惡意競爭、不得虛報騙補,如有違反,取消推廣資格、追回財政獎勵資金。
特此通知。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
2016年11月23日
(聯系人:市發改委資環處 張換枝;聯系電話:52052677; 市財政局經建一處 劉 研; 88549659; 北京節能環保中心 于 珊; 52052677)
附件: 中標企業及產品價格表.pdf
責任編輯:付鵬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