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發布了《山西省煤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施意見》,通過意見實現煤炭產業“六型”轉變,促進全省“六大發展”。
目前,煤炭產能嚴重過剩、價格持續大幅下跌、企業虧損嚴重、職工收入下降等已成為影響全行業可持續發展,主要原因是供需失衡、管理落后、清潔高效利用不足。山西省提出30條意見,推進煤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具體包括8方面內容:
一、有效化解過剩產能。在全省開展大檢查,對所有未核準的煤礦項目和各類證照不全的生產煤礦堅決依法依規停建停產;全省所有煤礦要嚴格按照276個工作日規定組織生產,原則上法定節假日和周日不安排生產;到2020年,全省有序退出煤炭過剩產能1億噸以上;“十三五”期間,山西省原則上不再新配置煤炭資源,不再批準新建煤礦項目,不再批準新增產能的技術改造項目和產能核增項目,確保全省煤炭總產能只減不增。
二、加大煤炭企業改革力度。積極推進同煤集團、晉能集團等改革試點工作;在省屬國有煤炭企業集團開展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工作;深化企業制度改革;“十三五”期間,所有具備條件的企業都要加快推進分離辦社會職能工作,暫時不具備條件的也要積極創造條件,依法依規穩妥推進;通過合資、合作、出售、員工持股等多種方式,將國有煤炭企業廠辦大集體改革為面向市場、產權清晰、自負盈虧的法人實體;煤炭企業要全面加強管理。
三、進一步完善煤炭市場機制。積極探索建立能夠正確反映市場供求關系、資源稀缺程度和環境損害成本的煤炭價格形成機制;爭取國家煤炭期貨交易試點,積極探索建立包括現貨交易、期貨交易、短期協議、中長期協議等交易新機制;探索建立煤炭戰略儲備體系。
四、加強煤炭安全清潔高效生產和消費。鼓勵推廣充填開采、保水開采、無煤柱開采等新技術;全力推進晉北、晉中、晉東三個國家級千萬千瓦級現代化大型煤電外送基地建設;加快山西煤炭綜合監管信息平臺設計、研發和建設,2016年底前初步投入使用。
五、以煤炭的清潔、高效利用為重點。實施一批重大煤基低碳科技創新項目,力爭在“十三五”期間有一批自主技術率先突破;加快建設山西科技創新城;重點支持煤電一體化、現代煤化工、煤層氣(瓦斯)抽采利用、碳交易及碳減排等項目。
六、以煤會友擴大對外開放與國際交流合作。充分發揮“太原能源低碳發展論壇”平臺作用;積極穩妥擴大與全球主要產煤國家、“一帶一路”國家及金磚國家產煤省(州)的友好交往,建立友城關系;在重點區域展開煤焦國際產能合作。
七、千方百計做好職工分流安置、轉崗培訓等民生工作。
八、進一步優化政策環境。抓好現有政策的落實到位;進一步制定出臺新的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責任編輯:付鵬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