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布了《河北省不同地區綠色建筑技術分類適用目錄(2016版)》(以下簡稱《目錄(2016)版》),供各地在綠色建筑建設過程中參考。
《目錄(2016)版》的編制,是為滿足我省新型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新農村建設大力推進的實際需要,進一步解決綠色建筑技術選擇應用不合理的問題。隨著《目錄(2016)版》的發布,《河北省不同地區綠色建筑技術分類適用目錄》(冀建科[2014]21號)同時廢止。
按照我省各地不同氣候、資源、自然環境等特點,《目錄(2016版)》將全省區域分為I區、Ⅱ區、Ⅲ區三類,三類地區分別從節地與室外環境、節能與能源利用、節水與水資源利用、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室內環境質量、運營管理6個方面,列出了適合使用的綠色建筑技術。其中,I區共49項技術,Ⅱ區共45項技術,Ⅲ區共37項技術,并給出了各項技術的適用情況。不同地區綠色建筑技術分類適用情況除參考本《目錄》外,還應符合國家和省的法律法規及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要求,各地住房城鄉建設(建設)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要積極組織本地建筑節能管理、規劃設計、建設單位、房地產開發、施工企業、工程監理、綠色建筑咨詢等單位和企業,認真研究、掌握該《目錄》的相關內容,在綠色建筑建設中選擇適合當地氣候、資源、自然環境的綠色建筑技術,不斷提高綠色建筑的整體質量。
責任編輯:付鵬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