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能源監管局(ERU)已就其可再生能源定價決定草擬了一份工作方案,該方案將會對捷克現有的可再生能源予以經濟支持。
據ERU發言人介紹,該方案的實施前提是,歐委會認可捷克政府對2006年至2012年間并入電網的可再生能源的支持不是新支持,否則,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強制性定價決定就是無效的。對于政府能否繼續支持可再生能源,預計歐委會將于明年2-4月間表明其立場。
該發言人還補充稱,捷克政府不會對明年新并入電網的可再生能源予以經濟支持,除非歐委會允許其這樣做。
因此,捷克境內的光伏電站、燃氣供熱廠和生物質能源的生產明年能否得到政府支持,目前還是一個未知數。
ERU已在11月中旬宣布,政府明年將對大多數的可再生能源不再給予經濟支持,因為這一做法將違反歐盟法規。該消息一經公布,捷克新能源行業的相關協會就對其提出了嚴厲批評。捷克農業協會指出,如果政府的支持決定要推遲到明年才能做出,目前使用沼氣站的大多數農戶將面臨破產。
責任編輯:付鵬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