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巴黎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21)召開之前,150多個國家政府提交了截止2030年的碳減排方案。許多觀察家都在詢問上述減排措施是否充分。但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問題:我們所選擇的這條道路到2030年是否真能為本世紀末結束溫室氣體排放打下基礎?
按照科學界的共識,氣候穩定需要到2070年左右能源系統實現徹底脫碳和溫室氣體凈排放為零。七國集團已經認識到脫碳——即災難性氣候變化的唯一避風港——是人類本世紀的終極目標。二十國集團及其他國家的眾多國家元首已經公開宣布要實現這一目標。
但巴黎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的與會國仍尚未啟動脫碳談判。他們正在談判截止2025年或2030年的更為溫和的措施,上述措施被稱為預期國家確定貢獻(INDC)。以美國的INDC為例,美國承諾到2025年實現二氧化碳排放在2005年的基礎上降低26-28%。
盡管提交150多份INDC代表國際氣候談判取得了重要成果,但多數專家都在詢問這些承諾加在一起是否足以讓全球變暖低于2攝氏度(3.6華氏度)的協議限額。比方說,他們正在討論INDC到2030年合計完成減排25%還是30%,而此后我們需要25%、30%還是40%的減排才能完成目標。
但最重要的問題是國家能否以2070年實現零排放(全脫碳)的方式實現其2030年目標。如果只是落實旨在減少短期排放的措施,他們有可能在2030年后將自己的經濟鎖定在高排放水平上。總之,關鍵問題不在于2030年,而在于以后。
現在的情況的確存在擔心的理由。到2030年我們可以選擇兩條路。第一條稱之為“深度脫碳”,意味著到2030年準備執行深入得多的脫碳步驟。第二條可以稱為“低垂的果實”——意指適度、快速、并且成本相對較低的減排方法。第一條路可能不會有低垂的果實;事實上,低垂的果實可能成為某種干擾甚至更糟。
下面是我們擔心的理由。到2030年實現減排最簡單的方法是將燃煤電廠改建成燃氣電廠。前者排放每千瓦時約1000克的二氧化碳;而后者的排放量僅為前者的半數。今后15年中,建設全新燃氣電廠取代目前的燃煤電廠難度不大。另一個低垂的果實是大幅提高內燃機的燃油效率,到2025年將美國汽車行駛里程從每加侖汽油35英里提高到每加倫汽油55英里。
問題是燃氣電廠和更高效的內燃機汽車遠遠無法實現到2070年凈排放為零的目標。我們需要在2050年達到每千瓦時50克的排放量,而不是每千瓦時500克。我們需要的是零排放汽車,而不是更高效的燃氣汽車,尤其當考慮到全球車輛數很可能在本世紀中葉輕松翻番。
深度脫碳所需要的不是天然氣和高效燃油車,而是由零排放電網負責充電的零排放電能和電動汽車。上述更深層次的轉型與今天眾多政治家眼中低垂的果實不同,是實現氣候安全(即將溫度升高控制在2℃以內)的唯一道路。如果用燃氣代替燃煤,或者推廣更高效的燃氣車輛,我們就有可能陷入到高碳陷阱之中。
上圖對道難題進行了說明。低垂果實法(用紅色線表示)到2030年能夠實現大幅減排。它很可能比用深度脫碳法(綠色線)要節省成本,因為改用零碳電力(比方說風能和太陽能)和電動車可能比僅僅修補當前技術的成本更高。問題在于低垂果實法2030年后實現的減排有限,很可能導致人類走入死胡同。而只有深度脫碳法才能在2050年讓經濟達到必要的階段,并在2070年實現零凈排放目標。
短期修補措施的吸引力非常巨大,特別是對以選舉周期為重的政治家而言。但卻不啻于海市蜃樓。為了讓決策者真正理解脫碳的利害關系和今天必須采取哪些措施避免走進死胡同和陷入輕而易舉的解決辦法,所有政府的計劃和承諾都應該制定到2050而不是2030年。這是深度脫碳方案計劃(DDPP)的主要宗旨,該計劃已經動員16個最大溫室氣體排放國的研究團隊制定截止本世紀中葉的國家深度脫碳方案。
深度脫碳方案計劃顯示深度脫碳既經濟實惠又具備技術可行性,并已指明到2050年避開低垂果實的誘惑和陷阱及讓主要經濟體走上2070年脫碳正軌的途徑。方案全部依賴于三大支柱:能效方面的重大進步、采用智能材料和智能(信息化)系統;利用風能、太陽能、地熱、水力,核能及碳捕獲和存儲等各國最豐富的資源發展零碳電力;實現從內燃引擎到電動車的燃料更換以及向電氣化或先進生物燃料的其他轉型。
因此,巴黎的關鍵問題并非政府到2030年是否達到減排25%或30%,而是上述目標通過何種方式實現。為此,巴黎協議應該規定各國政府不僅要提交截止2030年的預期國家貢獻目標,還要提交截止2050年不具約束力的深度脫碳途徑方案。美中兩國已經對此方式表達了興趣。這樣一來,世界就可以走上脫碳之路——并阻止不這樣做注定要發生的氣候災難。
責任編輯:于琳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