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英國《衛報》報道,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執行秘書長克里斯蒂娜 · 菲格雷斯 (Christiana Figueres) 10月27日表示,今年12月份巴黎氣候大會上將要達成的氣候變化協議將不會涉及國際碳定價。
近來,大型跨國公司,投資者以及一些石油巨頭都呼吁建立國際碳定價政策,給碳基能源,電力和工業活動設定更高的價格,以促進對低碳能源的投資。全球碳定價將有助于激勵發電廠和工廠改用天然氣等更清潔的燃料或者購買更節能的設備。
當歐盟在2005年啟動碳交易體系時,就有人預估到2020年會形成一個價值2萬億美元 (約合12.7萬億人民幣) 的全球性碳交易市場。
但是,要將各國不同的碳交易制度融合成一種全球性碳交易機制的難度之大,讓實現這一目標仍然遙遙無期。
菲格雷斯在倫敦的一個氣候投資活動上表示:“很多人都認為碳定價很有必要,它能讓氣候投資交易變得更為容易,但實際情況卻比想象的復雜得多。”
菲格雷斯說世界上已經有六個司法管轄區建立了碳定價機制或者碳稅等類似碳定價的機制。“我個人認為,我們已經看到了形成碳定價機制的強烈信號。”
多國代表將參加今年11月30日至12月11日之間舉行的巴黎氣候大會,該會議意圖通過一項關于氣候問題的國際協議,削減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
十月,占世界石油和天然氣產量20%的十家公司的首席執行官表示,他們已經意識到目前溫室氣體排放趨勢會讓我們很難達到將全球升溫控制在比前工業化水平高2攝氏度之內的目標。但在談到削減自己公司的碳排放的目標時,這些領導人卻遲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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