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海洋局日前發布《海洋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規劃透露,“十三五”期間將以顯著提高海洋可再生能源裝備技術成熟度為主線,著力推進海洋可再生能源工程化應用,實現海洋可再生能源裝備從“能發電”向“穩定發電”轉變。
規劃中所指海洋可再生能源,包括海洋潮汐能、潮流能、波浪能、溫差能、鹽差能、生物質能和海島可再生能源等。規劃指出,到2020年,我國海洋可再生能源核心技術裝備實現穩定發電,產業鏈條基本形成,海洋能開發利用水平步入國際先進行列。
全國海洋可再生能源總裝機規模超過50000千瓦,建設5個以上海島海洋可再生能源與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補獨立電力系統,擴大各類海洋可再生能源裝置生產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