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會員單位:
在各級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廣大會員單位的共同努力下,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EMCA)秉承“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機制,扶持節能服務公司成長,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宗旨,不斷加強服務創新、提高服務能力、改善服務質量,在開展業務培訓、加強信息交流、推廣成功經驗、強化行業自律、營造有利外部環境、引導產業健康發展等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發揮了積極的作用。目前合同能源管理已經在全國得以廣泛傳播和推廣,節能服務產業得到了巨大的發展。
2010年4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25號文件轉發了《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意見的通知》,將合同能源管理的推廣和節能服務公司的發展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文件指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積極發展節能服務產業,是利用市場機制促進節能減排、減緩溫室氣體排放的有力措施,是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的迫切要求,是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客觀需要。”并為產業發展制訂了明確的目標,提供了具體的優惠支持措施。近日,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了《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10]249號),今年將安排中央財政資金20億元,支持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隨著各類政策的陸續出臺,節能服務產業迎來了千載難逢的發展機遇。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25號文件精神要求“節能服務行業組織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大力開展業務培訓,加快建設信息交流平臺,及時總結推廣業績突出的節能服務公司的成功經驗,積極開展節能咨詢服務。要制定節能服務行業公約,建立健全行業自律機制,提高行業整體素質。”EMCA將在新一屆主任委員會的領導下,一如既往繼續發揮節能服務行業協會的橋梁、平臺、窗口作用,更加深入、科學、全面、創新各項服務職能,為廣大會員單位提供高效、務實的服務。
為保證協會正常工作,進一步規范會員單位繳納會費行為和秩序,根據EMCA章程規定“按時繳納會費,是每個會員單位的義務,認真履行這項義務,是每個單位會員應盡的職責。”現就2010-2011年度會費繳納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繳納會費的標準
1.會員單位:5000元/年;
2.常務委員單位單位:10000元/年;
3.會員贊助:本著自愿互惠的原則,支持EMCA工作,由會員單位自行決定。
二、EMCA會費繳納時間為每年第三季度(7月1日至9月25日)。新會員入會時繳納當年會費,次年第三季度繳納第二年會費。上一年度未繳納會費的單位,請和本年度會費一同繳納。
三、會員證書即將過有效期的,EMCA將在收到會費后制作并發放新的會員證書;
四、連續兩年不交會費或不參加本委員會活動的會員,視為自動退會,EMCA將于2010年12月之前在“中國節能服務網”及相關渠道更新會員名單。
五、EMCA統一印制《節能服務公司名錄(2010)》(暫定名),并于年底正式對外發布。請履行完繳納會費義務的會員單位請將《EMCA會員名錄》填報表電子版發送到membership@emca.cn。
特此通知,請各會員單位及時繳納會費并認真填寫《EMCA會員名錄》表。如有任何問題,請隨時聯系會員部。
聯系電話:010-63600181,63600015,63600457,63601432轉
聯系人及分機號:唐潔(811) 周春(801) 李清舉(815) 孫小亮(809)
傳 真:010-63600459
開戶名稱: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
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宣武支行營業部
帳 號:1711 0104 0003 906
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三日
請下載:《EMCA會員名錄》填報表